关于鹿江乐园水吧的招商公告

发表时间: 2025-10-20 16:02:26 浏览: 54


为进一步完善惠州鹿江乐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丰富园区业态,提升游客体验感,我司拟采取合作经营的模式,就鹿江乐园水吧项目进行招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公开选择项目合作运营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位置

鹿江乐园北岸荷塘广场占地面积约1174㎡,详见下图。


二、经营内容

经营项目不限于轻餐茶饮、咖啡、烧烤、文创等,具体以参选人经营合作方案为准。

三、合作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02912月31日。

四、合作模式

本项目原则实行营业额保底分成模式,所有营业收入统一进入以运营方公司名义开设的专项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独立与合作规范。每月26日与招商人进行结算,招商人享有随时查账的权利,以保障财务透明。

(一)招商人

1.提供经营场地。

(二)运营方

1.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的购置、搭建。

2.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经营所需证照办理。

3.组织人员进行日常经营生产。

五、安全保障

1.所有投放的设施设备必须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2.配备消防器材,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3.依法依规经营,工作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

4.经营期间发生的事故(安全、客诉、食品、管理等)均由运营方承担,招商方免责。

六、参选须知

(一)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债权债务纠纷。

2.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能够遵守招商人制定的经营管理制度。

(二)参选需提交资料

1.参选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

2)意向报价表(签字)

3)经营合作方案

2.参选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

4)意向报价表(加盖公章)

5)经营合作方案

(三)参选方式

参选人自行实地考察,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在2025年102717:30前缴纳参选保证金,并将资料扫描发送我司邮箱(lsszysyb@sina.com),此时间前缴纳保证金且提交报名资料的参选人,将按照既定程序进行评选。

(四)参选保证金的交纳

1.参选保证金:¥5000元(大写:仟元整)。

2.接收保证金的账户:

公司名称: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江城支行 

 号:44050171873700002113

3.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默认转入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其他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自确定中选之人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候选合作人在合同确认谈判时提出与本招选文件有冲突或不一致的条款,造成谈判无法达成一致。

2)中选后30日内未提出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且未签订正式协议。

3)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五)选取方式

1.资格初审阶段:招商人对投递邮箱的参选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保证金缴纳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查。仅通过初审的参选人,方可获得进入后续洽谈环节的资格。

2.方案洽谈阶段:参选人按招商人通知,逐一携带参选资料到场参与洽谈,讲解合作方案,洽谈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未按通知前往洽谈的,视为主动放弃参选资格。

3.方案评审阶段:洽谈结束,参选人离场,招商评审小组对参选人的方案、报价进行评审。方案得分在24分及以上,且报价有效的参选人,为本次招商候选人。

4.候选人排名阶段:招商评审小组整理汇总出所有候选人的评审总得分,并按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候选人名单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报价评分高者排前。

5.中选人确定阶段:招商人按照候选人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与候选人谈判合作协议细节,率先达成一致并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正式协议)的候选人,即为本次招商的中选人。中选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微信、电话、短信或邮箱通知。

(六)评选细则

由招商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包括方案评审及报价评分,其中方案评审满分分值为40分,报价评分满分分值为60分。

 1.方案评审(40分)

2.报价评分(60分)


 3.参选人评审总得分=方案评审得分+报价评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何先生联系电话:15219982007、18127717779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27号水务调度中心6楼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

 八、招商公告特别说明

   (一)如规定时间内未无人参选或经评选无人中选的,则自接收材料结束日起三个月内,即20261月27日前仍接受鹿江乐园水吧合作洽谈(招商取消或重新发布招商的情形除外),达成一致者可视为中选人,享有同等合作权益。

(二)中选人在中选后30日内未提出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且未签订正式协议,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三)参选人或候选人不足三名时,招商人可继续按照既定流程开展招商,也有权决定暂停、延迟或取消本次招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

九、附件

附件1:意向报价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鹿江乐园水吧经营合作协议

 

 

惠州水务集团绿水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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